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强调要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其中,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是重中之重。一个国家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现代化进程往往就被迟滞甚至中断,发展成果被洗劫,还可能带来广泛国际影响。
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定出台《规定》,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此,必须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纠正金融系统此前长期存在的“重盈利、轻党建、重私利、轻公利”不良政绩观与价值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权责一致、齐抓共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键在于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形成强监管、防风险的铜墙铁壁。既要坚持金融事权在中央的基本原则,也要压实地方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也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应职责,加强各方协作配合,防止推诿扯皮。
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金融领域利益风险交织,监管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出。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必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一方面,坚决查处各种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惩“靠监管吃监管”“政商旋转门”等行为。另一方面,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切实加强各监管部门的自身建设,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过去,我国金融领域曾存在问责不严、奖惩不公的问题。例如,个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放贷,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个别监管人员失职渎职,却实现了“带病流动”。接下来,要扎牢制度防火墙,让金融监管体制和能力更好适应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规范金融运行。
需要强调的是,金融严监管、强监管不会是“一阵风”。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党的建设搞得好不好,事关金融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决定金融事业成败。必须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金融监管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