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带薪休假”“离线休息权”等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关话题多次登上热搜,引发热议。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进行的一项有2002人参与的调查显示,56.2%受访者呼吁遏制超长加班、隐形加班,51.0%的受访者期待保障实习期劳动权益。
90后宋川在南京一家设计公司工作,加班是常有的事,有时候甚至要加班到凌晨。他说,遇到时间很赶的项目,群里的消息到很晚才能停,有时候即使下班了,还得回复工作群里的消息,“生活和工作的界限变模糊了,经常感到很疲惫。”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带来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减少劳动者出现“休而不息”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加班的认定条件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延长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提供实质工作内容三项。“隐形加班”的认定难点在于,一方面难以探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协商一致,劳动者的主观意愿如何。“另一方面,远程工作和居家办公越来越多,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媒体开展工作往往不是在工作场所进行的,而司法实践中,对于‘线上工作’是否认定为加班的情形,缺乏考量和认定标准。”
娄宇介绍,今年年初,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出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之一。法院在该案件中创新性地提出了“明显占用休息时间”和“提供实质工作内容”这两个关键判定要素。娄宇认为,这为当下频繁发生的新兴的“线上加班”“隐形加班”的情形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认定标准,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及“离线权”,也为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北京某高校大三学生王琦最近在实习,今年全国两会,她比较关注实习生权益方面的内容,比如实习生的工作时长、实习工资等,“实习生大多缺少社会经验,遇到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况,往往不知道怎么维权,希望能给予实习生更多支持和保障。”
“实习期不应成为劳动权益保障的‘真空期’。”娄宇指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都对用人单位设置实习期、试用期的权利进行了限制。针对实习期、试用期出现的争议,娄宇建议,一是安排统一实习的各类大中专学校应当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将学生送到企业就撒手不管;二是扩大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将各类实习生也纳入其中;三是完善试用期制度,可以尝试限制企业招用试用期劳动者的人数,如规定通过试用期留用人数不得低于实习期人数的一定比例,防止企业大量招录试用期劳动者,而后大量解除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
调查中,50.9%的受访者希望切实保障带薪休假权益,获选率也超过了半数。受访者关注的问题还有:保障被裁员者合法权益(47.9%),防范虚假招聘等招聘陷阱(47.2%),“空窗期”社保缴纳及接续(36.2%),消除就业歧视(35.3%),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2.3%)。
(应受访者要求,宋川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