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年健康、分众传媒、千方科技、居然之家、圆通速递、美凯龙、丽人丽妆等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网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新成立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杭州灏月。转让完成后,阿里网络将不再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实现“退出”。
美年健康12月3日在公告中提到,为实现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阿里网络(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且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的阿里网络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系因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导致。
与美年健康同一天,分众传媒、千方科技、居然之家也发布公告称,鉴于阿里网络进行存续分立,拟由分立后新设立主体杭州灏月承继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在12月1日,圆通速递、美凯龙、丽人丽妆等上市公司已披露类似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