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臧梦雅认为,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逾越了商业道德底线,更触及了法律红线。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更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连日来,“山河大学”“淄博烧烤”等热点事件引发的恶意抢注商标事件,又一次走到了社会聚光灯之下。恶意抢注商标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了,事实上,恶意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号、名人姓名的行为并不少见,多数恶意抢注者抢注成功后,将商标闲置,待价而沽,甚至同一主体囤积数量多达几百上千件商标。
那么,为什么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屡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是“有利可图”。商标是可贵的资源,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权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流量时代,哪里有热点,哪里就有不法机构嗅着商机“傍名人”“蹭热点”恶意抢注商标。甚至网友的一句网络热梗,也成为恶意抢注者的“猎物”。而违法成本过低以及守法意识淡薄则让恶意抢注者铤而走险。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都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逾越了商业道德底线,更触及了法律红线。这股“恶意抢注之风”必须刹住。对此,有关部门不妨从两个方面强化监管。
一方面,要严把审核关卡,将监管的“关口”前移,让恶意抢注者无机可乘。不仅要在立法上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行为的特征及罚则,还要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审查机构的审核作用,通过提高商标申报门槛,在商标申请提交、注册审查等环节,加大对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申请行为的识别和拦截力度,让商标抢注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
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压缩不法机构获利空间,让恶意抢注者无利可图。从2021年《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三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各有关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恶意注册嫌疑人名单数据库,实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对涉事企业及个人有效实施联合惩戒,最大程度切断恶意抢注商标的非法获利链条。
应当说,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完善一直在路上,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仅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就达24.9万件。而在上述案件中,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81.9%。
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更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恶意抢注之风”再次成为时下公众关注的焦点,也给各级监管部门提了个醒,下一步,应在监管的全链条上继续发力,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效提振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