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单原料药反垄断罚单落地后,相关企业已做出整改。近日,远大医药在港交所发布公告,远大医药(中国)接受处罚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已经终止了相关的垄断协议。此外,远大医药称,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金额占最近一个财政年度营收和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48%和15.85%,预期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对远大医药附属公司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远大医药和武汉汇海停止违法行为,远大医药被罚没总计约2.85亿元,武汉汇海被罚没总计3510万元。
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实施垄断行为涉及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而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和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医保药品和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下游药企生产的相关制剂为治疗心肌梗死、支气管哮喘等临床必备急抢救药品。
2010年以来,国内具有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生产资质的企业仅有远大医药和山西振东泰盛制药。在原料药实际销售上,远大医药与汇海医药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然而,两家为了垄断市场,变成了合谋者。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汇海医药通过包销方式,实际控制山西振东泰盛制药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