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突出短板之一。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7日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政策文件,对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等作出具体安排。
记者获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加快推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同时,推动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提供消费券、以旧换新奖励等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购买使用。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自2020年7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下沉,数据显示,从2020年下半年、2021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消费看,销量同比分别增长80%、169%、8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
但孟玮也表示,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孟玮说。
为破解这些瓶颈、更好满足农村居民使用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7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瓶颈问题,在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具体来看,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加快推进农村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在运营环节,重点是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利用地方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在维护环节,重点是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
除了抓紧补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孟玮介绍,相关部门还将在购买使用方面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购买使用。其中,在产品供应上,考虑到农村地区出行场景与城市有一定差别,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特别是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部分商用产品。在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车企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
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云南等多地已经启动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其中,陕西省于4月底正式启动新能源车下乡,将组织新能源汽车企业进行线上推广,鼓励车企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同时西安市新能源车进机关、下企业、入园区团购推广活动也一并启动,活动从4月持续至12月。
“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孟玮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中国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出行研究》显示,预计到2030年,中国农村地区汽车千人保有量将近160辆,总保有量超7000万辆,蕴含巨大市场空间。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