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索尼  直播  智能手机  全额罚息  奥迪、  小霸王  网约车  新零售  世界杯  短视频 

违法使用“银行”字样应主动更名

   日期:2022-12-05 22:02:26     浏览:0    评论:0    

为整改规范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现象,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的使用。《通知》对“银行”字样使用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宣传教育、参照适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存在一些并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使用如“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银行”字样的情况。按要求,存在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应主动及时更名。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等情形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同时,各银保监局将积极协调并会同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整改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合规要求。

 
打赏
免责声明: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zhunfafa.com/news/show-36439.html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