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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4月10日起对部分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日期:2020-04-10 12:44: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32    评论:0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
 海关总署10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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