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将通过加强监测、增加政府储备等多项措施,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做好生活物资监测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商品监测日报工作,严格执行市场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动态更新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进一步提高代表性。强化应急监测机制,落实执行重点批发零售市场和企业日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建立市场供应巡査制度,指派专门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市场菜店等,摸清当地重要生活物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价格情况,切实掌握货源、供求变化等一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预警、报告,并提出调控措施建议。
及时投放储备 平抑价格异常波动
物资供应不足,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会引发恐慌性抢购。为了确保生活物资能时时能供应得上,必须加强物资储备。
商务部表示,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根据人口和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安全库存水平、储备数量和品种等,确保保供工作安全、高效。
一方面支持企业增加库存。协调财政等部门,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在保持合理库存水平的基础上,增加重要生活物资商业库存,及时足额补库。对供应链部分节点中断或衔接不畅的,应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疏通恢复。积极利用进口增加国内肉类等农产品市场供应。
另一方面科学增加政府储备。严格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大中城市生活物资政府储备要求,在此基础上,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和城市消费特点,増加政府储备。
同时,完善储备调节和轮换机制,做好投放预案,在正常情况下依托商业库存满足市场消费需要,一旦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及时投放政府储备,平抑价格异常波动,避免引发恐慌性抢购,稳定社会预期。
建立重点城市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线”
生活物资能供得上,也要保证能送得到。通知指出,强化调运配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尽快建立重点城市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线”,通过发放疫情防控时期特殊通行证、与周边产地和域外基地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强化运输保障。
同时,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好市内“配送网”,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提供必要通行便利,确保重要生活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开通保供调运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联系方式并加强宣传,以便运输配送企业在遇到困难时及时报告车牌号、驾驶员联系方式、承运物资情况和所遇障碍等信息。有关部门接到求助信息后第一时间汇总核实,并协助解决。
为困难人群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
一些地区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有些群众行动困难,该怎么保障他们的物资供应?
为此,通知提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推动建立商业企业生活物资库存管理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基本生活物资短缺、群众抢购、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等特殊情形提出应急工作安排。
并配合民政等部门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对因疫情实行封闭管理的社区,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确保生活物资安全、及时送到居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