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消息,有媒体报道,猫眼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天眼查显示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遭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对此,猫眼回应称,去年年初一次优惠观影活动中,有其中一家合作机构合约到期,但猫眼在宣传页面中没有及时删除,导致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得知用户反馈后,已变更了宣传页面,并进行了严格的排查,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据介绍,2019年初,猫眼在与建设银行联合举办的优惠观影活动中,双方合作细则进行了变更,活动对象更改为“建行龙卡信用卡’银联单标’、‘VISA双标’、‘JCB双标’持卡人”,而“Mastercard双标”持卡人不再参与优惠活动。
猫眼娱乐未能及时就细则更改对宣传页面进行调整,造成部分用户误解。经用户反馈后,该宣传页面迅速被替换。
猫眼回应如下:
去年年初一次优惠观影活动中,有其中一家合作机构合约到期,但我们在宣传页面中没有及时删除,导致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得知用户反馈后,我们第一时间变更了宣传页面,并进行了严格的排查,未对消费者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对于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我们深感抱歉。公司现已接到监管部门通知,我们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要求,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守法合规经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