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效劳协会正式发布《网络短视频渠道办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阅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100条。
《标准》和《细则》针对网络视听领域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别离对开展短视频效劳的网络渠道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阅的标准进行标准。《细则》清晰了21类、100项内容,“丧文化”“一夜情”“非干流婚恋观”等都不得出现在短视频中。
先审后播,弹幕也要审阅
《标准》清晰,网络短视频渠道应当积极引入干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组织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应。网络短视频渠道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渠道上播出的一切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阅后方可播出,包含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关于审阅员制度,《标准》提出,网络渠道开展短视频效劳,应当依据其事务规模,同步树立政治素质高、事务能力强的审阅员部队。审阅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办理部门组织的训练,审阅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阅员人数应当在本渠道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将共享“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标准》清晰,网络短视频渠道应当树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严重违法内容节目的UGC(用户原创内容)账户,渠道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称号等信息归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各网络短视频渠道要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名单库中的人员,各网络短视频渠道在规则时期内不得为其注册上传账户。依据上传违法节目行为的严重性,名单库中的人员的禁播期别离为一年、三年、永久三个层次。
短视频渠道应设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体系
在内容方面,《标准》清晰,网络短视频渠道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著作,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著作片段。在未得到PGC(专业生产内容)组织供给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组织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著作片段。
网络短视频渠道应当恪守国家新闻节目办理规则,不得转发UGC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不得转发尚未核实是否具有视听新闻节目首发资质的PGC组织上传的时政类、社会类新闻短视频节目。
网络短视频渠道应当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刻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体系,有效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
不得宣传“非干流婚恋观”等内容
《细则》清晰,危害国家形象的短视频将被一概制止。包含篡改、恶搞国歌,在不适宜的商业和娱乐活动中使用国歌,或在不恰当的情境唱奏国歌,有损国歌尊严,以及节目中人物穿着印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服装鞋帽,经过颤动、折叠印有头像的服装鞋帽构成怪异表情等。
危害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也将被制止。包含经过语言、称呼、打扮、图片、音乐等方式讪笑、戏弄、伤害民族和地域爱情、损坏安定团结的内容。
“宣传和宣传丧文化、自杀游戏”,“展现同情、支持婚外情、一夜情”等,由于归于宣传不良、消沉颓废的“三观”,将被制止。
《细则》清晰制止展现淫秽色情,烘托庸俗低级趣味,宣传不健康和非干流的婚恋观的内容。包含“展现和宣传不健康的婚恋观和婚恋状况”“宣传和炒作非干流婚恋观”“展现嗟叹、叫床等声响、特效”等。
《细则》规则,网络短视频不行侵略个人隐私,歹意曝光他人身体与疾病、私家住所、婚姻关系、私家空间、私家活动。损坏生态环境,优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均不得出现在短视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