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8日下发定见,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所推行全装饰制品交房,完成住所装饰与土建安装一体化规划,促进个性化装饰和产业化装饰相统一。
《西安市推进新建住所全装饰工作实施定见》指出,为全面提升西安市住所建造质量,积极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饰模式,削减资源消耗和二次装饰污染,2019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顿房以外的住所建造项目实施全装饰。蓝田县、周至县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全装饰的新建住所项目规模,但全装饰实施份额不低于新建造住所总面积的50%,尔后逐年递加,2021年后达到100%全装饰建造。
定见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相关部门在住所项目规划条件书、建造用地规划许可、建造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中应注明为全装饰,并加强事中过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