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播圈热门不断,“某渠道主播抽1000现金红包发越南盾”的风波尚未平息,“知名主播套路水友抽奖1万越南盾仅转账3元,水友要求邮递纸币”的烽烟又起,一时间关于主播抽奖的论题引发公众热议。
近几年,网络主播成了新式工作,为了招引更多人气,不少主播甚至雇佣水军来炒作。为了活跃气氛,有时还会设置抽奖环节,但其间不乏套路,如水军或许僵尸粉中奖不领奖等。用越南盾抽奖是最近新式的抽奖方法,依照汇率折算,1万越南盾约折合人民币3元,这样的抽奖让不少网友大呼受骗,因为一般情况下参与抽奖成本(办卡)就需要6元了,于是就呈现了前文中说的“水友要求主播邮递纸币”的一幕。
有部分粉丝投诉主播类似的抽奖行为涉嫌欺诈。根据我国刑法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两高《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具体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欺诈公私资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主播的抽奖行为是否涉嫌欺诈,要根据其行为是否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是否施行了欺诈行为,以及其数额是否达到法定的入罪标准归纳判断。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行为,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效劳办理规则》,明确制止互联网直播效劳提供者和使用者利用互联网直播效劳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稳、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别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活动。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渠道一起发布《北京网络直播工作自律公约》,意在进行工作自律,这些对网络直播相关准则的完善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作为网络主播,应当提高自身的法令意识和规范意识,严厉依照相关法令规则和社会公序良俗从事自己的工作。广阔网友也应当理性观看直播,不要盲目打赏或跟风送礼物,更不能相信一些不法分子各种理由的告贷等欺诈行为。相关网络渠道及主管部门也应完善相关准则,加强监管,经过多方尽力一起促进网络直播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