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近期发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办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清晰,禁止机票默许搭售,因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撤销、延误,或旅客因伤病要求客票改期或因死亡要求退票,不得收取变更费用和票价差额。
所谓“搭售”,是指经营者在出售产品时,没有依照购买者的志愿绑缚搭售产品或许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长期以来,绑缚搭售成了一些商家的潜规则。许多在网上购买过机票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本来只是订机票,却被默许搭售了多种稳妥、旅馆券等。
之所以呈现绑缚搭售情况,说到底还是企业为了寻求赢利。绑缚搭售现象与机票代理的佣金形式是分不开的。一般来说,一张机票的返点收入为5%左右,这也助长了商家的逐利动机。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现已对在线机票出售中常见的附加产品搭售予以限制,规则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服务作为默许赞同的选项。搭售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一些商家为了寻求赢利外,也反映出监管手法或许力度缺乏,使得许多商家铤而走险。因而,有关部门除了出台严禁“默许搭售”的有关规则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从严、从重查办,进步不合理“搭售”行为的违法成本,然后最大极限地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