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环绕公摊面积的争议有多大,背面其实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两者的利益博弈。
据我国之声报道,黑龙江哈尔滨市棚改安顿小区东直家园的回迁户反映称,他们的回迁房部分房子公摊面积超级大,一套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的回迁房,使用面积只有54平方米,公摊面积的比率高达50%。
尽管近年来环绕公摊面积份额的争议现已层出不穷了,可是如此高的份额仍是让人张口结舌。
自1998年我国住所市场化变革以来,公摊面积就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开发商认为,住所建设过程中总要留有必定的公共空间,比方消防通道、电梯井、垃圾站等等,这些公共空间一般由购房者享受,因而,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天然有必要由购房者来承担。
但购房者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从国际上看,大多数国家都是按套内面积核算房价的,并没有所谓的公摊面积。并且,公摊面积份额多少又没有一个一致的标准,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再加上相关信息不透明,满是开发商说了算,购房者买房时不得不接受现有公摊面积的摊牌,这几乎跟“霸王条款”差不多。
除了对公摊面积自身的合理性存在质疑外,公摊面积的多少才算适宜相同定见纷歧。由于不同购房者的需求纷歧样,有些购房者需求楼间距更大、公共空间更舒适的小区环境,随之公摊面积就需求更大。
而有些购房者更在乎公摊面积小、得房率高的住所,这好像也是大多数购房者的意愿。购房者自身的定见不合,也导致了公摊面积的存废问题久拖不决。
不过,不管争议有多大,背面其实都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两者的利益博弈。
但在房地产市场上,相对于开发商而言,购房者显着是个弱势群体。一般来说,购房者在支付房款时,总价款是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就套内建筑面积而言,购房人完全可以经过专业的丈量组织进行丈量,丈量成本低、简洁、不需求其他人的合作。但公摊面积则不然。一般人底子不知道公摊部位在哪里,更谈不上对公摊部位进行测算。
正是凭着市场上的强势地位,一些开发商就把公摊面积变成了“摇钱树”,趁机大发其财,形成现在的公摊面积越来越大。而购房者除了无法掏钱外,好像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予以处理。
现在,“房子是用来住的”已取得了民众的遍及共识。炒房者固然不能将住所用来炒作牟利,开发商天然也不能在公摊面积上拿大众的利益来牟取暴利。尤其令人重视的是,哈尔滨此次涉事的住所小区仍是棚改户的回迁房工程。对于这种拿保证房和回迁户当“唐僧肉”的不良开发商,有必要坚决予以严惩。
更为要害的是,还需求尽快将公摊面积纳入法制化、法规化管理的轨道。包含厘清公摊面积的概念、约束最高份额,有条件的地方逐渐开展使用面积买卖等。
总归,对公摊面积多念“紧箍咒”,既是对开发商行为的一种标准,也是保证购房者利益的实招。